管理学院2022年工商管理(120200)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凯发k8娱乐登录k8凯发下

发布者:管理学院公共账号发布时间:2022-03-27浏览次数:271

一、复试、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2、考生排序规则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复试,一志愿考生先行复试,先行录取;如果某学科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则根据相关规定征集调剂考生,并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在各自批次内,均按学科分类别进行名次排序,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所有的复试环节。

考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及一志愿考生的复试自划线设定如下表: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拟招生人数

复试自划线

120200

工商管理(学硕、全日制)

13

无自划线,按国家线

考生调剂: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及专业调剂缺额确定调剂考生。

接收调剂专业:工商管理(学硕、全日制)

调剂时间:根据具体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定。

1、复试排序

复试组秘书会在正式复试前1-2天进行复试模拟,组织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并提醒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复试过程中如发生掉线情况,且再次连线仍无法连通,则排到该组最后再进行复试。若考生恶意断网,查实后按违规处理。

2、复试时间

2022329下午14:00正式开始复试。

正式开始前30分钟,复试组秘书对考生点名;13:45还未能正式签到的人员将取消复试资格。

3、调剂考生的复试小组分组情况

待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根据学科招生名额缺额及调剂人数情况,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小组的分组情况。


1、复试方式

复试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笔试考核内容和面试考核内容,复试环节主要包括:

1、交流及表达能力测试:个人情况介绍(含英文简介)。

2、专业知识测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3、外语能力测试:考查外语能力。

4、综合素质测试:考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状况等。

5、思想政治测试:考查思想政治理论知识。

复试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含思想政治能力测试和心理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时间

科学硕士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至少20分钟。

1、需要准备的资料

根据杭电《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请复试考生准备好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和原件。

 ★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后考生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盖红章)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个人陈述表

5)复试登记表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政审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和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

 ★诚信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查方式

请考生将需要提交复试材料请按照《速看!杭电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所列清单扫描或拍照整理,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考号姓名”命名),在2022328下午三点前提交给杭电管理学院(邮箱:694620149@qq.com,并加官方复试群:qq106077128原件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政审表和体检表(体检要求请见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内容)原件需要在425日前寄至拟录取学院,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资格审查结果运用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考生申诉联系人:李雪灵    联系电话:0571-86919181

细则内容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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